日本房地產專門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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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
實印、銀行印、認印
實印(実印)是用於法律文件上的正式印章,需要在政府登記。通常用於不動產交易或重要合約。銀行印則是用於銀行交易的印章,需要在銀行登記,用來處理取款或轉帳等事務。認印是用於一般文件或日常使用的印章,通常不需要登記,適用於不那麼正式的文件,比如契約書或申請表。
交易型態
交易型態(取引態様)是用來描述房地產交易中業者或負責人的角色和立場,說明業者在房地產買賣或租賃合約中所扮演的角色。例如,業者可能會擔任賣方或買方的代理人,或者負責交易的仲介工作。了解交易形態可以幫助更好地理解合約內容和責任範圍。業者有義務說明交易型態,以提供顧客透明的資訊。
定期租賃契約
定期租賃契約(定期借家契約)指在合同開始時就已經確定了租期,租期結束後不會自動續約。與一般的租賃合同不同,當租期結束時,合同不會自動延長。如果想繼續租賃,必須重新簽訂新的合同。房東可以根據未來的資產計劃靈活安排,而租客則可以滿足短期的居住需求。
頭期款
頭期款(頭金)指在購買房地產時,從總價格中扣除你向銀行貸款的金額後,自己需要支付的部分。比如說,如果你買一個價值4000萬日圓的房地產,並且向銀行貸款3500萬日圓,那麼頭期款就是500萬日圓。也就是指用自己的資金或其他資金來源支付的部分。在簽訂購房合同到完成交易的過程中,需要支付這筆頭期款。
雙邊仲介
在物件買賣或租賃的合約成立時,通常會向買方和賣方或租客和房東雙方收取手續費,即所謂的雙邊仲介(両手)。而單邊仲介 (片手)則指只向其中一方收取手續費,比如只向買方或租客收取費用,另一方則不需支付手續費。
重要事項說明
在日本房地產買賣中,根據《宅地建物取引業法》第35條,房地產業者在簽訂買賣或租賃合約前,有義務製作並向買方或租方說明第35條書面,即「重要事項説明書」的內容。這些重要事項包括登記的內容、建築限制、給排水設備狀況、以及房屋所在地是否在危險地圖範圍內等資訊。
屋主變更
屋主變更(オーナーチェンジ)這是指房屋的所有者在房客仍然住在裡面的情況下,將房屋出售的一種說法。對於買家來說,這種方式省去了尋找房客的麻煩,並且在購買後能立即開始獲取收益。
訂金
訂金(手付金)是指在簽訂買賣合約時所支付的款項,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法律關係的穩定性,並保障合約的成立。支付訂金能夠增加買賣雙方意向的可信度。雖然訂金的上限通常被規定為購買價格的20%,但一般情況下,實際支付的訂金大約為購買價格的5%至10%。
仲介手續費
仲介手續費(仲介手数料)指在簽訂合約之前,為了協助找到合適物件而付出的房地產公司或仲介公司所收取的費用。無論是租賃還是買賣的仲介,房地產公司會幫助客戶尋找物件,並在客戶和房東之間協調各項事宜,以順利完成合約。
買賣的情況:
200萬元日幣以下 買賣金額 x 5% x 消費稅
200~400萬元日幣 買賣金額 x 4% + 20,000元日幣 x 消費稅
400萬元日幣以上 買賣金額 x 3% + 60,000元日幣 x 消費稅
租賃的情況:
在租賃的合約中,仲介手續費是根據租金來決定的。通常,不動產公司會在合同中標示仲介手續費為租金的〇%,這意味著手續費會隨著租金的變動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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